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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額200與500的消費券,顏色和鈔票的100與500很接近,但相反

雖然很想睡啊,可一早還是當代表的把全戶的消費券領回來,大約歷時一小時又十分鐘
領取通知單上建議領取時間為下午時段(可能是依照投票的模式而建議的吧)
開玩笑,這麼好的天氣,當然是早上領一領,下午做打掃啊~
老天爺如我所願的給了大太陽,如果沒做完想做的事,可能會被懲罰......

排隊的民眾,大多是叔叔伯伯阿桑們,或是閒閒沒啥事的老人家
我才接上人龍,後頭立刻又有人接上
一整趟下來,即便耳朵聽著MP3(我有先見之明),音樂仍是蓋不住前後七嘴八舌的討論聲

後頭的夫妻說著通知單的噗啦噗啦問題,我就主動幫他們看一下
其實不是什麼大問題,只不過是有沒有仔細閱讀罷了
通知單上的欄位明明就寫了,要帶什麼東西,同一戶的,只要派一個人出來領就好
委託人要簽名或蓋章,代領人若非同一戶的人除了要簽名或蓋章,還要加註ID NO#
分批領的人,請自行影印通知單備用
這些大人們忽然一陣騷動,因為不知道誰說,代領人那區也要寫ID NO#
就看他們開始借筆急忙要補上......啊......明明就說了,非同戶才要加註咩~
身為子女的各位,如果是由父母代領的,總該事先研究一下讓他們了解
通知單送達的同時,也附上了新聞局編印的消費券問與答,看一下吧
不要到了現場,人云亦云的

未成年者,一定要由監護人去領才行,這點很重要!!!

不要說什麼何不直接存進個人戶頭
因為真的存了,可能也不會用了
因為真的存了,可能會指定存進全台最大金融機構~郵局~的戶頭,又真是每個人都有郵局帳戶?
未必,為了3600特地再開戶,還不是會罵不停......
也不要抱怨排隊太久
因為很多人都是,輪到你的時候,才又這個不對那個不行......
因為消費券等同現金,工作人員怎能不仔細核對
因為你不會知道在你前面的代領人是不是要一次領個十人份

工作人員對我說,若本人就是代領人,則委託人的部份則不必蓋章(他說就本人啦,要委託什麼?)
但,看那格式,就是會全部蓋一蓋咩~

上週五,可能很多人都收到一封轉寄的郵件
內容說著,拿到消費券後,別急著像支票一樣在後頭寫上資料
那不關民眾的事,是收到券子的商家去兌換時才要註明的
若民眾真的寫上,是否就會無效,這我就不確定了

總之,還是大家告訴大家吧
祝消費券用得愉快~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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